爱奇艺世界大会抛出“AI艺人库”后,舆论迅速升温。平台随后回应称,已有100多位深度合作艺人同意入驻。但所谓“入驻”,仅代表艺人有接洽AI影视项目的意愿,至于是否参与具体项目、出演具体角色,仍需逐一商谈并单独授权。几乎与此同时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《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提出数字虚拟人展示区域应全程持续显示含有“数字人”字样的显著提示标识;使用自然人敏感个人信息用于建模、形象生成、场景构建等活动,应取得自然人的单独同意。

这场争议之所以引发共鸣,不是因为公众天然排斥AI,而是因为当一张脸可以被复制、一段表演可以被生成时,很多最关键的问题反而容易被说得含混:授权是不是充分知情的授权,标识是不是一眼可见的标识,边界是不是清清楚楚的边界,责任又到底该由谁来承担。

说到底,AI艺人、数字虚拟人当然可以成为影视工业的新工具。技术进步本身,不是问题;问题在于,不能一边高喊创新,一边把那些最基础、也最不能模糊的规则处理成“默认同意”或“事后解释”。演员不是素材库里一组可无限调用的数据,表演也不只是若干可被拆解、拼装、生成的动作和表情。一个角色之所以成立,在于创作者对人物的理解、演员对情绪的控制、作品对审美的把握。这些,恰恰是今天最不能被轻飘飘省略掉的部分。

也正因此,今天讨论AI艺人,真正该追问的,不是“能不能做”,而是“做到哪一步才算合规,做到什么程度仍要尊重人”。谁有权授权,授权覆盖到什么边界,生成内容如何标识,出现侵权、误导或滥用时谁来担责,这些都不能只停留在所谓的宣传话术里,更不能交给技术热情自行消化。

技术当然可以向前走,AI当然可以参与内容生产。但真正为内容质量、行业伦理、审美底线和权责边界兜底的,最后仍然只能是人。越是在技术狂飙的时候,越要把“人”放回中心。这不是给创新泼冷水,而是给创新立规矩。只有规则先立住了,AI在文艺创作里的入场,才不会从“提效工具”滑向“责任黑洞”。

原标题:《AI可以入场,但演员不能被“炼成素材”》

栏目主编:陈华 文字编辑:姚勤毅 茅冠隽

创作人员:姚勤毅 曹景秀 蒋月 朱玲珑

来源:作者:解放日报 来赛工作室